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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1.2.2 彌那(m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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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出處

מָנֶה
maneh
王上 10:17拉 2:69尼 7:70(《和》 尼 7:71 ),尼 7:71(《和》 尼 7:72結 45:12

מְנֵא
mne’
但 5:25,但 5:26

μνᾶ
mna
路 19:13,路 19:16,路 19:18,路 19:20,路 19:24,路 19:25七十士譯本:瑪加伯上 14:24,瑪加伯上 15:18,瑪加伯三書 1:4,厄斯德拉一書 5:44

 

上述詞語是指「彌那」。大多數學術權威認為maneh(彌那)等於50舍客勒,1他連得等於60彌那。然而,有些權威認為1彌那為60舍客勒,1他連得等於50彌那(參 結 45:12 )。

王上 10:17 :這節經文記載,金盾牌的重量為「三彌那」(如RSV)。大多數通俗譯本將其換算為現代單位,例如「接近四磅」(如CEV)、「接近兩千克」(如ITCL)。

拉 2:69 尼 7:70-71 (《思》7:70-71):翻譯者通常用彌那來表示這裡的maneh所指數量(帶或不帶註),或者採用現代的換算值。 拉 2:69 中短語的字面意為「五千彌那銀子」(如RSV,SPCL)的譯法有些沉重,作「兩千七百五十千克銀子」。NCV把數值圓整到與原文數值的有效位數相同,英文意為「約六千磅銀子」。

結 45:12 把1彌那定義為60舍客勒。這在聖經中是不同尋常的,可能代表一個較高的「皇家」數值。

路 19:13,16,18,20,24,25 :在這個比喻中,僕人所得的東西幾乎肯定是一筆錢,而不是某個重量的東西。這筆錢的確切價值不是重點,重點是三個僕人用他們領受的東西做了什麼。翻譯者應該記住,一mna(彌那)大約是一個工人四個月的工資。雖然確切的數額不重要,但他們領受的數額相同卻是有意義的。CEV對於 路 19:13 第二個分句的譯法沒有明確表明這一點,英文意為「給他們每個人一些錢」(REB類似)。ITCL的譯法值得借鑒,意大利文意為:「給他們每個人相同數額的錢。」NCV把mna 譯為“a coin”(「一枚錢幣」),這可能會誤導讀者,因為現今沒有任何國家流通有如此高額的錢幣。該譯本的腳註特別指明了這是一大筆錢,約為三個月的工資,但這是不準確的。GNT的“a gold coin”(「一枚金幣」)僅僅略好一點。最好譯成「一大筆錢」(如SPCL、ITCL)。

對於 但 5:25-26 中的亞蘭文mne’(彌那),參上文11.1.4 毗勒斯、烏法珥新(peres, parsin) 關於毗勒斯的討論。

內容引用的聖經版本縮寫/簡稱請見12 部分參考書目

希伯來文引用מָנֶה
maneh
王上 10:17 |拉 2:69 |尼 7:70 |尼 7:71 |結 45:12 |
希臘文引用μνᾶ
mna
路 19:13 |路 19:16 |路 19:18 |路 19:20 |路 19:24 |路 19:25 |七十士譯本:瑪加伯上 14:24 瑪加伯上 15:18 瑪加伯三書 1:4 厄斯德拉一書 5:44
拉丁文引用
mne’
但 5:25 |但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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