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世纪的《翻页书Dea抄本》(Codex Bezae):
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2清早又回到殿裏。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来一个犯了罪的妇人,叫她站在当中,4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在行淫时被捉拿的。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现在,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而祭司亦想试探他,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7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8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9每位犹太人,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10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女人说:「妇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11那妇人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离开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注:有关这个「耶稣与行淫时被捉拿妇人」的故事,还有两个可能源自公元一或二世纪的版本;一般学者认为,见于《翻页书Dea抄本》的版本是合并了早期两个较短的版本。第一个版本可能见于《希伯来人福音》(参优西比乌《教会历史》3.39.17),而四世纪末亚历山太的圣经学者失明者荻地模(Didymus the Blind)是提供这个版本的主要来源:「我们在某些福音书发现<以下故事>:有个妇人因她所犯的罪而被犹太人定了罪,被带到惯常用石头打死罪犯的地方。据说,「当救主见到她,晓得他们准备用石头打她时,就对那些正要向她掷石头的人说:『谁没有罪,就拿石头打她吧。若有任何人自觉没有犯过罪,就可以拿起一块石头来打她。』结果没有人敢动,因他们自知犯了一些罪,就不敢打她。」另一个版本则写于三世纪初的《使徒教训》(Didascalia Apostolorum);作者在劝勉各监督接纳悔改的罪人回到教会时,说(7.2.24):「若你因没有怜悯,不接纳那悔改的人,你就得罪主我们的上帝,这样就是不顺服我们的救主、我们的上帝,不像他那样作。那时,长老把一位有罪的女人带到他面前,要他审判,然后离开。那鉴察人心的主问她,对她说:『女儿,长老定了你的罪吗?』她回答说:『主啊,没有。』他就对她说:『走吧,我也不定你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