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 10:26 7:2 13:12 25:29 | 4:21-25 | 8:16-18 11:33 12:2 6:38 19:26 | |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5:15 | 耶稣又对他们说:「人拿灯来,岂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灯台上吗?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又说:「你们所听的要留心。你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你们,并且要多给你们。因为有的,还要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4:21-25 | 「没有人点灯用器皿盖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叫进来的人看见亮光。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凡没有的,连他自以为有的,也要夺去。」 8:16-18 | |
「所以,不要怕他们;因为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10:26 | |||
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你们。 7:2 | |||
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凡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 13:12 | |||
「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里,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 11:33 | |||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12:2 | |||
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你们。」 6:38 | |||
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25:29 | 主人说:『我告诉你们,凡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 1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