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爱四福音平行经文合参

§165 鱼口的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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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马太福音
17:24-27
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
到了迦百农,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丁税约有半块钱)吗?」彼得说:「纳。」他进了屋子,耶稣先向他说:「西门,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谁征收关税、丁税?是向自己的儿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说:「是向外人。」耶稣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免税了。但恐怕触犯(触犯:原文是绊倒)他们,你且往海边去钓鱼,把先钓上来的鱼拿起来,开了它的口,必得一块钱,可以拿去给他们,作你我的税银。」 17: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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