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4:13-15 | 13因为 神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或译: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
加 3:15-20 | 15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16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 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17我是这么说, 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18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 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19这样说来,律法是为甚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20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 神却是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