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

§324 論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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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馬太福音

10:17-18
24:9
10:21-22
馬可福音

13:9
13:12-13
路加福音

21:12
21:16-17
約翰福音
16:1-4
1「我已將這些事告訴你們,使你們不至於跌倒。2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將到,凡殺你們的就以為是事奉 神。3他們這樣行,是因未曾認識父,也未曾認識我。4我將這事告訴你們,是叫你們到了時候可以想起我對你們說過了。」「我起先沒有將這事告訴你們,因為我與你們同在。 16:1-4
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10:17-189但你們要謹慎;因為人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並且你們在會堂裡要受鞭打,又為我的緣故站在諸侯與君王面前,對他們作見證。 13:912但這一切的事以先,人要下手拿住你們,逼迫你們,把你們交給會堂,並且收在監裡,又為我的名拉你們到君王諸侯面前。 21:12
9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 24:912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13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13:12-1316連你們的父母、弟兄、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官;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17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 21:16-17
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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