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四福音平行經文合參

§66 一個人不能事奉二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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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馬太福音
6:24
馬可福音路加福音
16:13
約翰福音
24「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 6:2413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 16:13

  1. 《革利免二書》6.1:
    主說:“一個僕人不能服侍兩個主。”如果我們想既服侍上帝,又服侍錢財,這於我們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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