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 4:1-5 | 1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 神奧祕事的管家。2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3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4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5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 神那裡得著稱讚。 |
羅 2:12-16 | 12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13(原來在 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就在 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
羅 13:1-7 |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
羅 14:13-23 | 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4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17因為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8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 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20不可因食物毀壞 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22你有信心,就當在 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
西 1:24-2:3 | 24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25我照 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 神的道理傳得全備,26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祕;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27 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祕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28我們傳揚他,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 神面前。29我也為此勞苦,照著他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1我願意你們曉得,我為你們和老底嘉人,並一切沒有與我親自見面的人,是何等地盡心竭力;2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 神的奧祕,就是基督;3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 |
西 2:16-19 | 16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17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有古卷:這等人窺察所沒有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地自高自大,19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著他,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 神大得長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