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保羅書信合參

§186 林前 7:1-7 婚姻的問題 (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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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林前 7:1-71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6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羅 12:6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林前 5:11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林前 5:55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林前 5:9-109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10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林前 7:2525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林前 7:39-4039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40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林前 9:55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
林前 9:1515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
林前 12:44恩賜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林前 12:77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
西 2:20-2220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21a22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西 4:22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
提前 5:14-15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15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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