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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林後 3:7-11 新約的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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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林後 3:7-117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8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9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10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11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羅 3:21-2621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 5:6-21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 神為樂。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羅 8:1-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 神為仇;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歡。
羅 9:1-51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2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3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4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阿們!
羅 15:7-137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 神。8我說,基督是為 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9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 神。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10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11又說:外邦啊,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他!12又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13但願使人有盼望的 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
林後 5:14-2114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15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16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原文是肉體;本節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18一切都是出於 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19這就是 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20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 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 神和好。21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 神的義。
加 3:6-186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 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15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 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7我是這麼說, 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 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加 3:21-2521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弗 2:11-2211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12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 神。13你們從前遠離 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14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是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15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16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 神和好了,17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18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21各(或譯: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22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 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
腓 3:2-112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3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 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4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5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6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西 1:21-2321你們從前與 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22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23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原文是離開)福音的盼望。這福音就是你們所聽過的,也是傳與普天下萬人聽的(原文是凡受造的),我-保羅也作了這福音的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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