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望愛保羅書信合參

§409 加 3:21-25 奴隸和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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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加 3:21-2521這樣,律法是與 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羅 3:9-209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 神的;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14滿口是咒罵苦毒。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他們眼中不怕 神。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審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 6:11-14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 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羅 7:7-137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8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9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10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11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2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羅 11:25-32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27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28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29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30你們從前不順服 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31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32因為 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林後 3:7-117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8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9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10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11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林後 3:12-1812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13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14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15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16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18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腓 3:2-112應當防備犬類,防備作惡的,防備妄自行割的。3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 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4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5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就律法說,我是法利賽人;6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7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 神而來的義,10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11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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