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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加 4:1-7 奴隸和兒子 (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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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加 4:1-71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2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3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4及至時候滿足,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5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6你們既為兒子, 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7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 神為後嗣。
加 3:1313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弗 1:8-108這恩典是 神用諸般智慧聰明,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9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10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
腓 2:7-8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西 2:88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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