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套嶄新的翻譯方法


金綸.湯遜在一九三四年創辦了一個夏季訓練營,起初名為「威克理夫營」(Camp Wycliffe),是以英文《聖經》翻譯的先驅約翰.威克理夫(John Wycliffe, 1328-84)來命名的,後來則改名為「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創辦這個課程的目的,是為一些剛剛成為宣教士或有志於宣教的人提供語言學和《聖經》翻譯方面的訓練。湯遜自己曾經參與過拉丁美洲危地馬拉的一個原住民語言卡克奇克爾語(Cakchiquel)《新約聖經》的翻譯工作,這段經歷使他深信,要做好語言方面的工作,就必須找到一套有系統的方法。他敏銳地觀察到,當時語言學和語音學的發展對翻譯工作很有幫助。雖然湯遜本人在語言學和語音學方面沒有受過多少正規的學術訓練,但是,他曾先後在秘魯、墨西哥、危地馬拉等地從事語言工作,有很多豐富的經驗可以傳授給他的學生。


一九三五年夏天,派克報讀了第二屆「威克理夫營」。派克曾在馬薩諸塞州(或譯麻省)(Massachusetts)的戈登學院(Gordon College)就讀,那時,他覺得上帝呼召他去中國宣教,於是開始學習中文。一九三三年從學院畢業後,派克申請加入中國內地會,卻遭到拒絕,主要原因是中國的宣教環境非常惡劣,他們擔心派克的身體受不了這樣惡劣的條件。於是,派克重新回到戈登學院的研究院,攻讀希臘文。這段期間,他聽到來自印度的一個消息,說語音學怎樣幫助當地宣教士學會新的語言。聽了這則報導後,派克就決定報讀一九三五年夏天的威克理夫營。*註1


*註1-Steven,《通往世界的門戶》

夏季課程結束後,湯遜和他的妻子埃爾維拉(Elvira)、派克,還有其他幾個學生,一同前往墨西哥,在那裏開展了翻譯和語言學研究的工作,隨行的還有湯遜的外甥女格理塞特小姐(Evelyn Griset)。格理塞特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就讀期間參加了一個《聖經》學社;她在墨西哥時就寫信給這個學社,談及《聖經》翻譯工作所面對的挑戰。奈達就是當時學社的成員之一,那時他還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學生,準備在一九三六年春天畢業。奈達在希臘文和拉丁文課目成績優異,他還選修過幾門語言學課程。當時,語言學還是一門嶄新的學科。


談到上帝對奈達的呼召,奈達指出他在四歲時就覺得上帝呼召他去作宣教士;*註2那時他是美國南部俄克拉何馬市循道會的信徒。奈達一直覺得自己會去非洲,因此,他想,自己必須掌握好幾種語言。奈達因著這個信念,在大學選讀了語言和語言學課目。格理塞特小姐在給《聖經》學社的來信中,講述了湯遜的工作和他的異象。奈達讀了她的信以後,對這個威克理夫營很感興趣。結果,畢業後的那年夏天,他就報名參加了。


*註2-Eugene A. Nida,〈我在宣教工作中的朝聖之旅〉(My Pilgrimage in Mission),載《宣教研究國際通訊》(International Bulletin of Missionary Research, 62[1988])

湯遜十分賞識派克的學術能力,於是便邀請派克在一九三六年的夏季課程教授語音學。他作出這樣的邀請實在叫人感到驚訝,因為派克自己在語音學(phonetics)方面其實只受過十天的正規訓練!那年夏天,奈達剛好是這一期課程的新生,便跟著派克學習語音學。兩個年輕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互相切磋砥礪。奈達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就讀期間,讀過一些語言學的書,從中吸收了一些語言學的創見。他運用這些知識,幫助派克分析了一些他過去一年在墨西哥工作期間收集得來的米斯特克語(Mixtec)的語法資料。奈達還介紹派克去讀當時美國舉足輕重的語言學家布盧姆菲爾德(Leonard Bloomfield)的著作,又讓派克認識了音位的概念。音位是語言中最小的語音單位,對於區分字詞的意義極為重要。奈達的洞見對派克有很大的啟迪。在往後的日子,派克在語言學領域有出色的研究和著作,最終成為世界一流的學者,成為音系學和語音系統分析的泰斗。在六十年代,派克關於音系學和聲調語言的著作成了語言學學生必讀的課本。此後多年,這些書仍然廣為學界所採用。


當時,美國正規語言研究的主流是結構語言學,布盧姆菲爾德和薩丕爾(Edward Sapir)這些學者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們把語言切分成好幾個不同的層次,每個層次都可以拿來作有系統的分析。按照這樣的切分,語言就包含了四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語音學,主要研究語言的聲音,並不涉及語意元素;第二個層次是音系學,研究對象是能夠區分意義的最小聲音單位,例如音節和詞語;第三個層次是詞形學,界定最小的語法單位;還有一個層次,稱為句法學,研究語言如何把各個語法單位組合起來。


奈達介紹派克去讀布盧姆菲爾德的《語言論》(Language)。這本書於一九三三年出版,在往後的三十多年來,一直都是語言學領域的標準教材。布盧姆菲爾德在書中主張,語言研究必須以口語為核心。他認為,是語言的形式而非形式背後的意義規定了語言的語法。


奈達完成一九三六年的夏季課程後,他就已經開始參與密集課程的教授工作;奈達的躍進還是要歸功於他在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接受過的語言學訓練。從那時起直到一九五三年,每年夏天,奈達都在密集課程授課。一般來說,派克會教授語音學和音位學,奈達則教授詞形學和句法學。兩人的天賦各有不同,卻能互相補足,非常合拍。奈達主要研究語意、文化、語法,以及這些語言元素彼此之間的聯繫。他在這方面的著作包括後來出版的《詞形學》(Morphology)、《風俗與文化》(Customs and Cultures),以及多本討論翻譯的書籍。而派克則在分析語言的聲音方面有過人的才華,他寫了一些討論音系學和聲調語言的書,被列入大學課程和語言培訓學校的指定閱讀書籍。派克還建構了一套要把所有的人類行為涵蓋在語言中的語言分析方法,名為「法位學」(tagmemics)。不過,這套理論的主要價值還是在於,它為進行實地考察的語言學家提供了一種理解方法,使他們可以深入分析一門語言。可是,說到分析語言的語意和文化因素,這套理論卻並不實用。因此,法位學對翻譯的幫助就沒有那麼大。*註3


*註3-多年以後,一九六六年,筆者在密歇根大學修讀一門派克所教的課,曾經聽派克談起自己與奈達的不同。有一次,派克在課堂上帶來一位說非洲語言的人,為課堂提供實例,這種語言是在他以前的工作中從來沒有接觸過的。派克請這個人說了幾個詞語,並記下那些詞語的聲音。筆者注意到,「雨」、「鼻涕」、「汗」這三個詞語都包含一個共同的詞素或音節,於是就大膽猜測說:「這個音節有沒有可能就是『水』的意思呢?」派克看了一下,說:「哦,我一點也沒注意到。如果是奈達,他會一下子就看出來了。」

一九三六年的夏季課程結束後,奈達、湯遜夫婦以及班上幾位學生一起前往墨西哥。在那裏,他們開始分析塔拉烏馬拉(Tarahumara)印第安人的語言。奈達期望能夠透過對塔拉烏馬拉語的分析,進而為這種語言翻譯《聖經》。然而事與願違,當地村落的生活條件實在很惡劣。繁重的工作加上缺乏營養,使奈達在短短幾個星期之內就瘦掉了差不多有十三公斤(即二十磅)。他的身體出了多種毛病,中度貧血,心律不正常,血壓問題等,他還得了一種非常厲害的皮疹。有一次,奈達的一顆牙齒崩掉了。他從墨西哥北部奇瓦瓦市(Chihuahua)的一位牙醫那裏得知,由於身體缺鈣,他的牙齒可能會慢慢掉光。種種實際困難,迫使奈達不得不在那一年的十二月中旬離開墨西哥,回到加州。


休養了好幾個月,奈達才康復過來。在此期間,奈達開始在南加州大學修讀《新約》希臘文的研究生課程,於一九三九年獲得碩士學位。美國聖經公會前總幹事諾思(Eric North)憶述,那時候,奈達常常閱讀古希臘詩人的作品,以及大多數希臘教父的著作,以作消遣。*註4


*註4-North,〈尤金.奈達的成就〉

一九四一年,奈達進了密歇根州安阿伯市(Ann Arbor)的密歇根大學,師從德高望重的美國語言學家弗里斯(Charles C. Fries),開始攻讀他的博士學位。當時,派克已經在密歇根大學就讀,並在一九三七年曾在這裏跟薩丕爾研究語音學。一九三八年,在美國語言學學會(Linguistic Society of America)舉辦的一次午餐會上,派克發表了一篇關於米斯特克語聲調結構的論文。這篇論文寫得非常出色,促使弗里斯老師為派克擬定出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一九四三年,奈達也完成了他的博士學位。他的博士論文採用了一種在語言學上稱為「直接成分分析」(Immediate Constituent Analysis)的方法,來描述英文的句法,論文的題目名為「英文句法要略」(Synopsis of English Syntax)。應用這種方法並且全面地分析像英文這種主要的語言,奈達的論文可算是最先的嘗試。


奈達加入美國聖經公會


奈達離開墨西哥,丟下塔拉烏馬拉語的工作,令湯遜有點失望。但是,湯遜已經察覺到,這個年輕人不僅具有非凡的才能,而且對《聖經》翻譯工作也有很深的委身。因此,他在一九三七年九月十五日寫信給美國聖經公會的諾思,建議兩個機構同時聘用奈達,讓奈達能夠充分發揮他的才能。一方面,奈達可以繼續每年在語言學夏季密集課程中授課;另一方面,他也可以加入美國聖經公會,負責監導並協助宣教士翻譯員,幫助他們處理翻譯上的難題。


在美國聖經公會,諾思是負責出版新的《聖經》譯本的行政負責人,他希望確保美國聖經公會出版的每一個《聖經》譯本都是有水準的譯本。一般而言,在世界主要語言方面,譬如中文或葡萄牙文,諾思可以求助於一些資深學者,請他們來評估新譯本或修訂本的水準。但問題是,美國聖經公會接到越來越多從非洲或拉丁美洲送過來的《聖經》譯稿,希望聖經公會能為他們出版,而往往在這些語言上,諾思找不到甚麼專家可以作顧問。一九三一年,一份瓦利恩特語(Valiente)《約翰福音》譯稿送交到美國聖經公會,瓦利恩特語是中美洲地區的一種語言。這一次,諾思決定親自審核譯稿。他把譯稿和一個英文譯本作比較,發現譯稿在使用變音符號(diacritical marks)方面有很多前後不一致的地方。不僅如此,有些字詞和片語也有問題,要麼給遺漏了,要麼在不同的地方使用了不同的譯法。


於是,諾思寫信給譯者,指出這些問題。結果,譯者對他的舉動深表感謝。這件事使諾思確信,美國聖經公會應當制定一套程序,以便審核送到紐約來的《聖經》譯稿。他和美國聖經公會的圖書館管理員希爾斯女士(Margaret T. Hills)*註5一起,收集了一些專有名詞和重要的神學詞彙,列出一份份清單,用來檢查譯稿。不久,這些清單已經累積成一個厚厚的文件夾。有了這些清單,連同其他資料,就可以把福音書譯稿中的平行經文作比較。諾思、希爾斯以及後來的博伊德(James Oscar Boyd)博士,也就是美國聖經公會的第一任聖經譯本幹事(Secretary for Versions),都用過這些資料,還加入了不少新的內容。終於,在一九三二年年底,諾思向美國聖經公會的翻譯委員會提出了用來審定新譯稿的九個步驟。


*註5-希爾斯女士在一九三五至一九六三年任職美國聖經公會的圖書館管理員。一九五五至一九六二年,希爾斯同時還擔任聖經翻譯助理幹事(Associate Secretary for Translations),協助奈達。

諾思後來寫道:過了一段日子,我漸漸察覺到,我們需要運用更多語言學方面的專門技巧,而美國聖經公會需要這方面的人才。雖然我們有博伊德博士,但還是不夠。我自己在擔心,很多地方的福音工作進展緩慢,會不會就是因為那些地方的《聖經》譯本太生硬,太不自然、不流暢了。雖然這些譯本是為當地人出版的,他們卻很難明白。有見及此,我就去找金綸.湯遜先生,向他打聽有沒有人能幫助我們。*註6


*註6-Eric M North,〈各個翻譯總部如何開始技術審查〉(The Beginning of Technical Examination at Headquarters of Translations),載Erroll Rhodes編,《文本與翻譯,原則與困難》(Text and Translation, Principles and Problems, 1931-1966; [American Bible Society] Historical Essay 16; part VI-A, Appendix F),未出版文稿。

結果,湯遜向諾思推薦了奈達,而諾思也欣然採納湯遜的提議,找來奈達。這個年輕人有一份確信,讓諾思很感興趣。奈達深信,一個詞語或一個片語所承載的意義是由它的用法決定的。諾思覺得奈達的語言學方法看起來很是合適。一九四三年,奈達完成他的博士學位後,就接受了諾思的邀請,開始嘗試審核《聖經》譯稿。那年的下旬,奈達正式加入美國聖經公會,開始與博伊德博士,以及一直參與審稿的諾思一起工作。


對奈達來說,一九四三年是很特別的一年。除了完成博士學位,並接受諾思的邀請正式加入美國聖經公會,奈達還被美國北部浸信會聯會的南加州協會(Southern California Association of the Northern Baptist Convention)按立為浸信會牧師。此外,奈達還在這一年與奧西婭.斯普拉格小姐(Althea Lucille Sprague)共諧連理。奧西婭是巴康學院(Bacone College)的教師,這是一所在俄克拉何馬州馬斯科吉市(Muskogee)的印第安學校。那一年,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的夏季課程就在這所學校舉行,而尤金就是在俄克拉何馬大學(University of Oklahoma)邂逅奧西婭的。那是一個夏天,當時尤金在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任教,而奧西婭則在修讀碩士研究生的課程。奧西婭和尤金常常一起騎馬散步,因此,尤金後來送給奧西婭一匹馬,作為結婚禮物(來自與奈達的交流)。


一九四四年二月八日,在博伊德博士退休之前,諾思在譯本委員會的會議上提議,美國聖經公會聘用奈達四分之三的時間,作為聖經譯本部門助理,剩下四分之一的時間,奈達可以繼續在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的夏季課程中任教。諾思留意到,奈達「不僅在研究語言的語音和詞形方面有卓越的才華,而且擅於分析語法結構。這種能力使奈達在評估翻譯者工作方面的準確性,很快就超越了美國聖經公會當前所用的審核方法」(參美國聖經公會譯本委員會會議記錄)。


諾思說,美國聖經公會如果同意這樣的安排,就能把服侍對象擴展到所有《聖經》翻譯人員(參美國聖經公會譯本委員會會議記錄)。從那時起,所有的《聖經》翻譯員,無論他們翻譯的《聖經》是否由美國聖經公會出版,美國聖經公會都會為他們提供協助,這個政策至今始終如一。聯合聖經公會出版了多種翻譯輔助書籍,如《聖經翻譯者》期刊(The Bible Translator),全套的「解經翻譯指南」(Translator's Handbooks),希臘文和希伯來文文本,以及其他幾種輔助工具書。許多年來,這些書籍都是免費提供給所有承擔《聖經》翻譯工作的人士。


後來,奈達升為聖經譯本幹事,但他建議把這個職位的名字改一下,理由是當別人把他介紹給不同的群體時,這名稱常常引起誤解。一九四九年,美國聖經公會把這個職位更名為「聖經翻譯幹事」(美國聖經公會譯本委員會會議記錄〔1949年5月6日〕)。


直到一九五三年為止,奈達一直都是身兼兩職,一邊為美國聖經公會工作,一邊在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任教。一九五三年,他辭去語文研究院的工作,開始全時間為美國聖經公會工作。一方面,奈達實在太忙了,要他繼續擔任兩個職務,可真有點吃不消;另一方面,奈達也察覺到,語文研究院正在拓展,並希望在機構內部提拔領袖。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於一九四二年成立,奈達是當時的首任總幹事。


奈達在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工作的時候,累積了大量與翻譯員接觸的經驗,加上他曾親自在墨西哥從事語言工作,在密歇根大學時又在語言學方面有深入的研究,這一切都讓奈達深信,只有在工場上與翻譯員一起合作,而不是呆在紐約審稿,譯本的素質才有保證。在工場上與翻譯員合作有兩個好處。其一,可以就當地文化的特殊背景,提出適切的問題;其二,奈達發現,在翻譯過程中就發現問題並及時提出來,比起譯稿完成了再提出質疑,要容易一些。美國聖經公會的羅伯特.泰勒(Robert Taylor)也說:「翻譯員經過年復一年枯燥乏味的工作後,他們和助手都很容易愛上自己的作品。所以,如果我們能在翻譯工作的早期就向翻譯員提出意見,翻譯員會比較容易接受我們的建議。」*註7


*註7-Robert T. Taylor,《給世界的翅膀:美國聖經公會簡史》(Wings for the World: A Short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Bible Society; Plainfield, NJ: Logos, 1978)

諾思認為,奈達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所以一開始,他就沒有把自己定位成一個出版人,只管審核譯稿的素質,而是把自己定位成一個教育家,負責訓練翻譯員,使他們翻出更好的作品,同時為他們提供好的學習模式,並幫助他們安排自己的工作。*註8奈達向美國聖經公會的董事會提議,讓他親身到《聖經》翻譯員所在的工場,去到說那種語言的地方。起初,奈達的計劃只是協助個別翻譯團隊,但是後來,他開始舉辦大型的工作坊,把各處的翻譯員聚集到一起來接受訓練。


*註8-North,〈尤金.奈達的成就〉

董事會接受了奈達的提議。於是,就像泰勒所描述的那樣,奈達開始帶著「無限的精力」*註9,每年花上好幾個月的時間,四處探訪各地的翻譯員。奈達的妻子奧西婭在大多數旅程中都與他作伴。


*註9-Taylor,《給世界的翅膀》

值得一提的是,奈達開始四處外出工作的時候,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然而,在美國聖經公會董事會或譯本委員會的會議記錄中,從來沒有提到有誰曾經警告奈達夫婦,或者至少在表面上對他們在這種時勢下出外工作表示出絲毫的擔心。看來戰爭也沒能攔阻奈達夫婦。這對新婚夫婦在許多戰區以外的地方找到翻譯員,然後就很快加入到他們當中。戰爭結束後,奈達夫婦的足跡更遠及歐洲、非洲以及太平洋地區,協助那些投身於《聖經》翻譯的歐美宣教士。


奈達加入美國聖經公會的時候,聖經公會有政策規定,如果同工出外公幹時攜配偶同行,那麼配偶的一切開銷應該自理。可是,考慮到奈達要經常在外公幹,美國聖經公會在奈達第一次外遊結束後為他破了這個例。起初,奈達夫婦自付了所有開銷,後來聖經公會卻全部承擔了,因為他們夫婦二人在大多數時候都是為工作結伴而行,並肩工作,就像一個團隊一樣。一般來說,他們每年要離家工作六到八個月左右。有一次,他們居然連續在外面有一年半的時間,一次也沒回過家。


後來,美國聖經公會的董事會甚至好幾次特別授權奈達夫婦,乘飛機穿越太平洋的時候,他們可以坐頭等艙。理由很簡單,董事會希望他們保持健康的體魄,不要太過勞累。不過,奈達夫婦一次也沒有使用過這項特權。


一九五○年,董事會一致贊同,「考慮到奧西婭的服侍非常重要」,她的一切開支會由美國聖經公會支付(參譯本委員會會議記錄)。的確,奧西婭所做的事都非常重要。奧西婭不僅在精神和情感上支持她的丈夫,還積極承擔了許多其他的工作。通常,奧西婭會負責打字;奈達的那些文件、手稿和油印的講義,都是她打的。此外,她還教那些翻譯小組的秘書打字。最初,大多數翻譯人員和翻譯項目秘書都是外籍宣教士,奧西婭就著手培訓當地人成為助手,好讓他們在翻譯項目中有更多參與的機會。直到今天,許多翻譯人員和翻譯顧問回想起與奧西婭相處的日子,想起她是那麼友善和樂於助人,仍然感到非常親切。很多時候,當奈達潛心投入翻譯課堂的工作時,都是他的妻子奧西婭細心關顧著工作坊裏每個成員的需要,確保各樣的事情安排妥當。


大多數時候,當奈達要出外公幹時,奧西婭都會陪伴在他身邊。但是,到七十年代後期,奧西婭的健康每況愈下,不能再跟著丈夫這樣四處奔波了。奈達為了有更多時間陪伴妻子,也少了外遊。奧西婭.奈達於一九九三年去世。她的離世,使全世界的《聖經》翻譯人員失去了一位親切的朋友,也失去了一位全情投入、盡心盡力的支持者。


實際工場上遇到的翻譯問題


奈達的第一項突破就是親自去到海外的工場協助翻譯員,與他們討論語言和翻譯方面的問題。他身在工場,就可以親自了解當地語言,並在翻譯上,就當地語言提出非常適切的建議。同時,這些經驗讓奈達越來越了解翻譯過程中實際遇到的問題,知道這些問題牽涉的範圍,以及問題的本質到底是甚麼。每一次的工作坊或與翻譯員的見面,都讓奈達累積了更多有關的問題和解決方案,使他的經驗更加豐富。奈達不斷發現新的問題。如果不在工場上工作,親自了解當地的語言,並和翻譯員一起合作,那麼,無論是奈達或是別的甚麼人,可能永遠也不會發現出來。


奈達加入美國聖經公會的時候,聖經公會有政策規定,如果同工出外公幹時攜配偶同行,那麼,配偶的一切開銷應該自理。可是,考慮到奈達要經常在外公幹,聖經公會在奈達第一次外遊結束後為他破了這個例,並支付了奈達夫婦的一切開銷。因為他們夫婦二人在大多數時候都是結伴而行,並肩工作,就像一個團隊一樣。一般來說,他們每年要離家工作六到八個月左右。


奈達發現,這些問題中有許多都涉及慣用語和比喻。譬如,《新約》希臘文有兩個慣用語,一句直譯是「洞房的孩子」,*註10另一句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12:20);如果照著字面直譯這兩句,造成的誤解可真是五花八門。有些非洲的讀者把「洞房的孩子」理解為在新婚之夜或婚前懷上的孩子,與原意相去甚遠;這個慣用語真正的意思是「新郎的朋友」。至於「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許多人都誤以為那是一種折磨敵人的新法子,其實,原意就是讓敵人羞愧得無地自容。


*註10-“children of the bride chamber”(可2:19),《新標點和合本》譯為「陪伴之人」。—譯注

另一些問題涉及一些事物和習俗,是對當地文化來說比較陌生的。例如,翻譯者遇到「駱駝」這個詞語,而當地人根本不知道有這種動物,那麼該怎樣翻譯呢?又如「洗禮」,或者更複雜一些,「割禮」,翻譯者又該怎樣處理呢?在《聖經》中,猶太人家庭中凡是滿一週大的男孩都要受割禮,從而表明孩子領受了上帝的約,是屬於上帝的選民。可是,在《聖經》中,「割禮」有時候只是個比喻,用來象徵人對上帝的委身。在非洲的某些地區,男孩和女孩都要接受割禮,而這割禮要等到青春期來臨,並對本族的認識瞭如指掌以後,才能接受的。在這種文化背景下,受割禮意味著一個人已經是成年人,可以婚配了。在喀麥隆的一個地區就有著這種文化差異,那裏的宣教工作一直沒有甚麼進展。後來,宣教士開始印製單張,傳講耶穌誕生的故事。結果,許多人來找他們,說:「你們以前為甚麼不告訴我們這個故事?如果我們早知道耶穌這麼神奇,才一週大就準備好結婚了,那我們肯定早就接受他作我們的主了!」


還有一些問題源於譯入語的結構。在希臘文和英文中,我們都可以簡單地說「上帝是愛」,可是,在有些語言中,如墨西哥馬薩特克語(Mazatec),像「愛」這一類的概念必須用動詞來表達。於是,翻譯者就必須把這句話譯成「上帝愛世人」。


奈達在實際工場中不止遇到這些問題,還有許許多多其他類型的難題。於是,他開始嘗試總結出一些實用的技巧,以便有效地處理這些問題。在紐約也好,倫敦也好,沒有一個審稿人員能夠發現這些問題,更不用說幫助翻譯員解決難題了。一個例子,就是「上帝」、「聖靈」、「魔鬼」這三個概念,奈達要先跟當地人討論,了解他們的生活環境以及他們對靈界事物的觀念,才能判斷翻譯員所用的詞語是否合適。對於一些慣用語和比喻,奈達只有在工場上與當地人密切合作,才能判斷翻譯員是否已經找到一種最貼切的方式,用譯入語表達出來。*註11


*註11-筆者作為在尼日利亞的翻譯顧問,曾經負責對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審核過的一部譯稿進行重審。筆者與翻譯員一起,把審稿人員提出的問題重新看了一遍,結果發現,有許多重要的問題,審稿員並沒有提過出來;而在審稿員已經提出來的問題中,有很多問題,都把翻譯員推向形式對等的翻譯方法。例如,翻譯員用來翻譯《馬太福音》中「天國」這個概念的詞彙,在當地語言中其實是指天空中某些領域,而審稿員居然覺得這樣翻譯並沒有問題。但是這個詞語究竟指甚麼,讀者實在摸不著頭腦。最後,經過詳細的討論,翻譯員想出了新的譯法,意思大致上就是「上帝掌權/作王的地方」。

奈達的著作


奈達在翻譯方面的第一部重要著作,取名為《〈聖經〉翻譯:原則與步驟—探討土著語言的〈聖經〉翻譯》(Bible Translating: An Analysis of 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Aboriginal Languages)。*註12美國聖經公會是在一九四七年出版這本書的,這距離美國聖經公會於一九三二年出版的《美國聖經公會翻譯、修訂及編輯工作指引》(A Guide for Translators, Revisers, and Editors Working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merican Bible Society)已經有十五年了。這部《指引》源自諾思在一九三一年審閱瓦利恩特語《約翰福音》時的經驗,又得到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的同意,這文件同時收錄了《英國及海外聖經公會翻譯指引》(Rules of the 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的部分內容。奈達在《〈聖經〉翻譯》這本書的自序中說,一九三二年的《指引》固然為翻譯提供了非常清楚可循的原則,可是他發現,「單單列出原則常常不足以幫助翻譯者。我們需要不斷從其他翻譯者的經驗中取來實例,加以說明,作為補充的材料」。*註13


*註12-Eugene A. Nida,(New York: American Bible Society, 1974)

*註13-Nida,《〈聖經〉翻譯》

除此以外,奈達寫這本書還想引進更多人類學的資料,他認為這對翻譯的素質至關重要。他在自序中接著說,書中所有討論所依據的資料都「是來自本人的調查,或有充分的文件依據」。奈達書中所用的材料,有的取自美國聖經公會的檔案,有的得自他在世界少數民族語文研究院的同事,還有來自他在工場中審核譯稿所得的實際經驗。在書中,他還呼籲世界各地的宣教士翻譯員和語言學家寄來更多的補充資料。


《〈聖經〉翻譯》一書並沒有教人怎樣分析要翻譯的文本,也沒有教人在實際翻譯中該怎麼做。事實上,這本書討論的是一個翻譯委員會應該有多少人,對審閱人員應該有甚麼樣的要求,以及諸如此類的問題。此外,這本書還包含了「許多《聖經》翻譯的提示和建議」。*註1


*註14-North,〈尤金.奈達的成就〉

更重要的,是奈達在書中為翻譯提供了四項重要的指引。第一,奈達強調「最貼切的相符表達」這個翻譯觀念。他認為,一方面,字面直譯不僅做不到更「忠實」,相反,還會扭曲語言的真貌和文本的意義;可是,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在翻譯的時候只要把意思翻譯出來就夠了,結果,就算譯者只想盡力傳達文本的真正意義,譯文卻往往流於主觀。為免陷入這兩個極端,奈達提出了一個折中的方法,基本原則就是使源語文本與譯入語文本之間達到最貼切的相符表達。*註15


*註15-Nida,《〈聖經〉翻譯》

第二,奈達為翻譯者提供了數百個翻譯問題的實例,並一一給出解決方案。這些實例都是從歐洲以外的語言中廣泛收集得來的。


第三,奈達向翻譯者介紹了傳意和語言的許多特徵;在那個年代,語言學家才開始有系統地描述這些特徵。奈達認為,如果照著源語文本的語言形式翻譯,當地人聽起來會覺得不那麼自然,那麼他們就很容易產生誤解,甚至根本讀不懂,很多直譯的情況就是這樣。而在另一方面,如果把「我就是生命的糧」譯作「我就是真正的生命」,或者把耶穌登山變像的「變像」譯作「因聖潔而變得不同」,那又未免太過意譯了,大家都難以接受。因此,奈達在書中通篇都在討論一個原則,那就是,「只要本土的雙語人士認為那是對源語文本最貼切和『自然』的相符表達,就是好的翻譯」。譯文「應當使用人們平時所用的自然表達形式,同時又必須是(源語)文本最貼切的相符表達」。雖然這種方法算不上是一種成熟的傳意理論,但的確有助於找到一條途徑,使翻譯一方面突破拘泥於字面的限制,一方面仍然首先顧及原文的形式。


第四,《〈聖經〉翻譯》用整整五章篇幅,詳細討論了翻譯中的詞彙問題。從非常實際的角度來看,這也是《〈聖經〉翻譯》這本書最重要的貢獻。在這五章中,奈達檢視了許多詞彙,這些詞彙涉及人類形體、自然環境、物質文化(material culture),以及社會和宗教文化等許多領域。此外,奈達又用了另一章的篇幅專門處理語言學上的相符問題。


在這六章中,奈達仔細考究每一個詞彙在源語文本及源語文化中的含義;另一方面,他也會說明,就他親自體驗過的譯入語文化來說,一些相關的詞彙應該怎樣理解。譬如,奈達舉了《聖經》中的一個希伯來詞語,這個詞語用來指人內心情感的核心,英文有時會譯作bowels(「腸」)。在英文中,bowels指的是人的內臟,從這個意思就引申出bowels of mercy(「同情的腸」)這個片語。但問題是,這個片語在現代英文中已經不通用了,事實上,有時候這麼說還會冒犯別人。因此,在現代英文中,更貼切的譯法應該是a compassionate heart(「同情心」)。奈達除了說明這個詞語在英文中的譯法之外,還舉例說明,有些語言會用其他的人體器官來表達情感的核心,如脾或肝等。翻譯員應當在譯入語中,儘量找到既符合上下文、又與源語文本自然相符的表達方式。


奈達很想讓每個翻譯員在翻譯過程中都考慮到人類學的資料。可是他發現,挑戰固有的翻譯方法,提出比較激進的改革意見,往往會招來反對的聲音。所以,他採取的策略是繼續支持一些正在進行的翻譯計劃。雖然這些計劃都是按照頗為直譯的方法進行,但奈達知道,當翻譯團隊完成手上的項目之後,他們就會願意用另一種方法開展新的項目。因此,五十年代在巴西,奈達支持葡萄牙文《阿爾梅達聖經》(Almeida Bible)的翻譯工作。*註16這樣,當團隊完成這項翻譯工作以後,他們就能做一些其他種類的工作了。


*註16-參本書頁79(即邊碼)。—譯注

至於奈達自己,他仍在繼續建構一套傳意理論,希望能夠幫助實際的翻譯工作,使譯文更加可靠。一九五九年奈達在《翻譯》(On Translation)(由布勞爾〔Reuben A. Brower〕主編)發表的一篇論文顯示出這方面的努力,論文題為〈以《聖經》翻譯為例來看翻譯的原則〉(Principles of Translation as Exemplified by Bible Translating)。*註17在這篇文章中,奈達總結了《聖經》翻譯的四個基本原則,並提出了一個民族語言學的傳意模式。根據這個模式,奈達提出了對翻譯的定義。這四個原則有助於說明,人類是多麼主觀隨意地使用語言來整合或分割自身的經驗。奈達想要指出,在塑造人類的經驗方面,沒有任何翻譯可以做到跟來源語完全相符。譯文總會漏掉了一些信息,或是多添了、扭曲了一些信息。


*註17-載Reuben A. Brower編,《翻譯》(On Translation,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9)

奈達認為,傳意總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中發生的。即使大家在同一種文化之內,發出信息的人與接受信息的人在經驗上也有差異,所以,接受者對信息的理解,與發出信息者的本意也不會完全相同。不過,發出信息的一方和接受的一方通常都會意識到這條鴻溝的存在,並調整他們自己的理解,這樣就可以更有效地溝通。*註18


*註18-Nida,〈以《聖經》翻譯為例來看翻譯的原則〉

譬如說,在非常簡單的翻譯過程中,翻譯由一個說雙語的人完成,原來信息的接受者現在變成了用譯入語發出信息的人。這樣的信息當然受到了第二種語言,也就是譯入語所在的文化背景影響。若是由外籍宣教士翻譯《聖經》,情況要複雜一些。翻譯者首先根據自己的文化背景和語言背景,理解《聖經》古代語文原來的信息,這就已經涉及第二種語言了;然後,他還要盡力用第三種語言,也就是譯入語,把他理解的信息傳達出來。這樣,原來的信息便又一次受到譯入語和譯入語文化的影響。


根據奈達的觀點,翻譯的定義取決於翻譯者的目的。就《聖經》翻譯而言,「其目的並不在於傳遞另一個文化的甚麼隱秘信息,而是要儘可能地讓譯入語的受眾領受到翻譯的信息後,能夠像起初的受眾回應原來的信息一樣,去回應這些翻譯的信息」。因此,「翻譯就是要在受眾語言中找到一種表達方式,要達到與來源語的信息最貼切和自然的相符表達,首先是在意義上,其次是在形式上」。


在這篇文章中,奈達引用了《〈聖經〉翻譯》一書中的部分實例。透過這些實例,他考究了不同語言形式之間的相符問題。奈達在《〈聖經〉翻譯》和這篇文章中都指出,「翻譯最常見的錯誤,就是把一種語言的信息轉換成另一種語言來表達的時候,沒有適當地調整句子的句法」。奈達明白到,絕對準確的傳意雖然不可能,但是,如果翻譯者對不同的句法結構有敏銳的觀察,「對文化的差異有清晰的洞見」,那麼,要接近自然的相符表達這個標準還是可以的。


奈達這篇文章對於奠立現代翻譯研究這門學科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翻譯學學者西蒙女士(Sherry Simon)曾經提到這篇文章如何廣受讚揚,她這樣寫道:「當時,翻譯與文學的關係漸趨衰微,而這篇文章正正使翻譯擺脫了這段關係,使翻譯立足於社會科學的平台上。」*註19奈達對翻譯研究影響深遠,是因為他提出的翻譯原則普遍適用於任何翻譯,而不只是局限於《聖經》翻譯。但西蒙相信,更重要的是,奈達依靠的是語言學,而不是傳統的語文學(philology)。正因為這樣,我們現在可以把翻譯看作一種傳意方式。*註20


*註19-Sherry Simon,,〈聖經翻譯:整合眾模式的一個模式?〉(La traduction biblique: Modèle des Modèles?),載《翻譯、術語及書寫》(Traduction, Terminologie, Redaction, 3[1990],頁112。引文為作者的翻譯。

*註20-同上,頁113。

雖然為翻譯奠定一個理論基礎已經有了開端,*註21但要發展出一套完整而成熟的理論尚需時日。這時候,無論是奈達,還是其他人,都還沒有真正開創出一套實用的翻譯方法來;在工場中的翻譯員仍然缺乏一套切實可循的翻譯方法。


*註21-參第九章。

一九五二年,奈達在《聖經翻譯員》期刊中發表文章,題目是〈一種新的釋經方法〉(A New Methodology of Biblical Exegesis)。*註22他在文中提出了好些問題,探討在語言中,語法形式和詞彙形式與其形式背後的語意元素和語意關係之間,究竟有著怎樣的關聯。五年以後,也就是,一九五七年,著名語言學大師喬姆斯基(Noam Chomsky)才出版他的《句法結構》(Syntactic Structures)一書。學術界普遍認為,這書為有關問題的重要討論打開了大門。喬姆斯基的方法起初稱為轉換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後來改稱生成語法(generative grammar)。這種方法引進了兩個孿生的概念,就是深層結構和表層結構。奈達相信,這兩個概念對翻譯者非常有用。


*註22-載《聖經翻譯者》9〔1952〕,頁97-111。

喬姆斯基的語意分析方法與當時一直沿用、以布盧姆菲爾德為首的結構主義語言學派完全不同。喬姆斯基不是從語言中最小的聲音單元入手,而是從基本的原始句入手,來分析語意。他的方法是借助一系列的語法規則,在一種語言中衍生出無數新的句子。例如,最基本的一句話,「約翰瞧見了瑪麗」,按照被動式的規則,就可以轉換成「瑪麗被約翰瞧見了」。兩句話的句子結構(形式)不同,但句子的意義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喬姆斯基認為,在任何一門語言中,每個可理解的句子都符合這種語言特有的語法規則,同時又符合一種深層結構,這個深層結構代表著一種通用語法(universal grammar)。通用語法是所有語言的基礎,與人腦的天賦本能相關。這樣,在一個句子或一個文本中,語法和詞彙就構成了表層結構,而在這個表層結構下面,則是一些基本的語意類別及語意關係,構成了句子或文本的深層結構。


泰伯(Charles R. Taber)與奈達合著了《翻譯理論與實踐》(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簡稱TAPOT)*註23這本書。他說,奈達完成自己的博士論文後,就開始察覺到美國傳統語言學模式一步步破產了。奈達在他的博士論文中長篇累牘,試圖使用一種稱為「直接成分分析」的方法,詳細說明英文中所有構成句子表層結構的句式。但是,他很快就發現,這樣做永遠沒完沒了。喬姆斯基的方法使奈達可以斷定,表層結構不是句子的唯一要素,在更深的層面,還有一些語意元素,比語言的表層形式更容易掌握(來自與泰伯的訪談〔2000年10月11日〕)。語言的語法和詞彙構成語言的表層結構,而這些基本的語意特徵則是表層結構的基礎和實現。


*註23-Eugene A. Nida & Charles R. Taber,(Leiden: Brill, 1969)。

無論是轉換語法還是生成語法,都是處理分析詞彙的問題,把一個詞語同其他詞語的語意元素作比較。在奈達的新翻譯理論中,這種語意成分分析法構成了另外一個關鍵部分。奈達本人雖然沒有成為轉換語法學派的一員,但卻在那種理論的雛型中找到了許多對翻譯有用的東西。


奈達一直精益求精,不斷改善他的理論。那些在六十年代曾經參加過奈達的工作坊的人憶述,奈達常常是今天作一堂演講,回去想一夜,第二天早上回來時又叫人忘掉他前一天所講的東西。奈達很高興聽到有人批評他的想法,並按照這些意見修改他編寫的材料。的確,很少有學者能像奈達這樣虛懷若谷。


一套嶄新的翻譯方法


奈達在兩本書中清楚闡明他的新理論,一本是一九六四年出版的《翻譯科學探索》(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簡稱TASOT),*註24另一本是與泰伯合著的《翻譯理論與實踐》,於一九六九年出版。奈達曾說,他花了二十五年的時間來構思,在這二十五年中,有二十三年的時間,他都在逆流而上(來自與懷特曼〔Darrell Whiteman〕的訪談〔2000年9月21日〕)。奈達試圖在這兩本書中把許多概念一併帶出來,其中有些概念,奈達已經在過去所寫的論文中提到,但只有在這兩本書中,才把這些概念詳盡地闡述出來。*註25


*註24-Eugene A. Nida,《翻譯科學探索:探討〈聖經〉翻譯的原則與步驟》(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Principles and Procedures Involved in Bible Translating; Leiden: Brill, 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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