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和合本經文 | 註釋 |
3:1 |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 |
3:2 |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 |
3:3 |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 |
3:4 |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 |
3:5 |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 |
3:6 |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 |
3:7 |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 |
3:8 |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 |
3:9 |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 |
3:10 |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 |
3:11 |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 |
3:12 |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 |
3:13 |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 |
3:14 |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 |
3:15 |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 |
3:16 |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 |
3:17 |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 |
3:18 |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 |
3:19 |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 |
3:20 |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 |
3:21 |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 |
3:22 |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 |
3:23 |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 |
3:24 |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