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 | 1933年聖公會出版經文 |
5:1 | 不要倚仗錢財。不要說:「我有勢力。」 |
5:2 | (不要倚仗你的錢財、不要憑著私慾行事。)不要任着你的心性和眼目行事、不要放縱私慾爲人。 |
5:3 | 不可說:「誰能管我呢!」因爲耶和華必爲受逼迫的人伸冤。 |
5:4 | 不要說:「我犯罪未曾遭報」、因爲耶和華是恒久忍耐的。 |
5:5 | 不要因爲靠着罪可赦免、就膽敢罪上加罪。 |
5:6 | 也不要說:「他的憐憫浩大、他必饒恕我許多的罪。」因爲憐憫與忿怒都在乎主、他的忿怒必臨到背逆的人身上。 |
5:7 | 悔改歸向主、不可遲延、不可日推一日;因爲主的忿怒必忽然發動、你在遭報的日子便要消沒。 |
5:8 | 休要倚仗不義的錢財、因爲主發怒的日子、這樣的錢財與你毫無利益。 |
5:9 | 不要任憑諸風簸揚、不要遵行許多的路。 |
5:10 | 應當堅定你的意志、不更改你的言辭。 |
5:11 | 你要敏捷的聽、溫和的回答。 |
5:12 | 你若能行、就回答你的鄰舍;若是不能、就當用手緘住你的口。 |
5:13 | 尊榮與羞辱都在乎言語、並且使人跌倒的就是舌頭。 |
5:14 | 不要被人稱爲「一口兩舌的人。」不要讒言傷害人。因爲盜名的必受羞辱、一口兩舌的必受責罵。 |
5:15 | 無論事的大小、不要含着惡意去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