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顧美芬 2008.11.30
清廉的政府是民眾的期盼和福氣,教會的財務也需要透明公開,基督徒應該小心謹慎處理錢財問題,在教會做同工,不論是義務性質或受薪者,應該對教會財務有所認識,不是專業上的認識,而是倫理上的注意,為的是保護教會,也保護自己。
■ 財務同工預防試探
一般來說,大教會制度完備,也會請專業會計師查核,但小教會常常是牧師管理許多事,甚至會計同工也是牧師拜託來幫忙的,當牧師「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小小的會計有時候沒辦法違逆牧師的要求,小則離職,大則跌倒,不再來教會。由此看來,一個教會的財務同工(不論受薪不受薪),是很重要的職份,不可找初信主的人,以免他落入試探,也使教會受虧損。
有關教會財務處理,提出幾點意見作為參考:
1. 預算與教會目標關係密切,編製預算時,可以問三個問題:(1)我們教會要完成什麼目標;(2)此目標的成本花費多少;(3)有更好的方式嗎?
2. 編製預算後,須得到會眾(或是長執會)通過,呈現預算時,最重要的是與過去相比有何重大改變?例如人事的更替改變,設備或建築的增添等。
3. 預算與實際支出不符合時,需詳細檢查原因,這是很多教會輕忽的地方,也是容易出現弊端的地方,經常發現預算是一套,實際作法是另一套的情形。
4. 依需要考慮是否要成立財產管理委員會,專心管理教會公物。
5. 教牧人員盡量不經手教會財務,不獨自揀選教會財務、會計人員。
6. 最謹慎的作法是與教會財務同工訂契約,以確保教會財產。
7. 點收奉獻必須有兩個同工,且不要經常更換。
8. 所收取的奉獻經兩人簽名,記錄,在最早的可能時間存入銀行,需放在教會過夜時,應存放保險箱。
9. 教牧人員避免刻意知悉會友奉獻明細,也不可要求財務或會計同工將會友的奉獻明細揭露。
10. 為揀選同工而必須檢視是否有十一奉獻時,由教牧人員外的同工,例如執事會主席執行。
11. 勿刻意稱讚某一會友的奉獻,以免其他聽者受影響。
12. 奉獻是屬神的,也是會友的辛苦所得,須謹慎使用管理,盡管家職份。
■ 做神的好管家
現在有越來越多教會機構聘請專業會計師查核帳目,這樣的作法有幾項好處:(1)會計師有公信力,等於是替會眾監督教會的運作;(2)經過查核的報表是較可靠的;(3)可以提供財務諮商;(4)能符合政府法規。
許多教會或福音機構有財務困難,除了節流,也可以想想除了奉獻是否還有開源的方法。在國外比較多遺產贈與的例子,或是大型募款活動。管理者可以統計出活動收入,與奉獻收入的百分比,以決定是否在以後辦活動採取收費或免費的原則,畢竟,教會不是以營利為目標,而是讓人接觸福音為目標。但因為多元化的教會活動很多,例如訓練樂團的費用,可能由參加者支付,比教會統一支付更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至於經費不足時是否向銀行貸款,或向會眾貸款,應考慮的除了法規是否准許、利息是否太高之外,哪一種更符合聖經的原則,才不愧作神的好管家,是另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