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顾美芬 2008.11.30
清廉的政府是民众的期盼和福气,教会的财务也需要透明公开,基督徒应该小心谨慎处理钱财问题,在教会做同工,不论是义务性质或受薪者,应该对教会财务有所认识,不是专业上的认识,而是伦理上的注意,为的是保护教会,也保护自己。
■ 财务同工预防试探
一般来说,大教会制度完备,也会请专业会计师查核,但小教会常常是牧师管理许多事,甚至会计同工也是牧师拜托来帮忙的,当牧师「不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小小的会计有时候没办法违逆牧师的要求,小则离职,大则跌倒,不再来教会。由此看来,一个教会的财务同工(不论受薪不受薪),是很重要的职份,不可找初信主的人,以免他落入试探,也使教会受亏损。
有关教会财务处理,提出几点意见作为参考:
1. 预算与教会目标关系密切,编制预算时,可以问三个问题:(1)我们教会要完成什么目标;(2)此目标的成本花费多少;(3)有更好的方式吗?
2. 编制预算后,须得到会众(或是长执会)通过,呈现预算时,最重要的是与过去相比有何重大改变?例如人事的更替改变,设备或建筑的增添等。
3. 预算与实际支出不符合时,需详细检查原因,这是很多教会轻忽的地方,也是容易出现弊端的地方,经常发现预算是一套,实际作法是另一套的情形。
4. 依需要考虑是否要成立财产管理委员会,专心管理教会公物。
5. 教牧人员尽量不经手教会财务,不独自拣选教会财务、会计人员。
6. 最谨慎的作法是与教会财务同工订契约,以确保教会财产。
7. 点收奉献必须有两个同工,且不要经常更换。
8. 所收取的奉献经两人签名,记录,在最早的可能时间存入银行,需放在教会过夜时,应存放保险箱。
9. 教牧人员避免刻意知悉会友奉献明细,也不可要求财务或会计同工将会友的奉献明细揭露。
10. 为拣选同工而必须检视是否有十一奉献时,由教牧人员外的同工,例如执事会主席执行。
11. 勿刻意称赞某一会友的奉献,以免其他听者受影响。
12. 奉献是属神的,也是会友的辛苦所得,须谨慎使用管理,尽管家职份。
■ 做神的好管家
现在有越来越多教会机构聘请专业会计师查核帐目,这样的作法有几项好处:(1)会计师有公信力,等于是替会众监督教会的运作;(2)经过查核的报表是较可靠的;(3)可以提供财务谘商;(4)能符合政府法规。
许多教会或福音机构有财务困难,除了节流,也可以想想除了奉献是否还有开源的方法。在国外比较多遗产赠与的例子,或是大型募款活动。管理者可以统计出活动收入,与奉献收入的百分比,以决定是否在以后办活动采取收费或免费的原则,毕竟,教会不是以营利为目标,而是让人接触福音为目标。但因为多元化的教会活动很多,例如训练乐团的费用,可能由参加者支付,比教会统一支付更符合使用者付费的原则。
至于经费不足时是否向银行贷款,或向会众贷款,应考虑的除了法规是否准许、利息是否太高之外,哪一种更符合圣经的原则,才不愧作神的好管家,是另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