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向日葵 2008.06.01
最近在公司開會時,因著一件工作流程,和同事意見不合,心中不快,就有些爭執。我依照過去的經驗和做法,認為自己顯然是正確的,對方為什麼就偏要唱反調呢?於是想據理力爭,一定要講到按我自己的方式去做為止。
這時一通電話打斷我們的會議,他去接電話時,我突然想:我這麼爭到底在為什麼呢?對我們大家有什麼好處呢?讓對方照著他的意思去做,不成再說;我自己百分之百就對嗎?等他接完電話,我就說,事情先不要爭了,就先用他的方式看看吧。氣氛緩和下來,會議順利進行,並且獲得更多結論。
曾經,一位德國宣教士告訴我:「那首詩歌唱『我感到服事祂,越久越甘甜』是有問題的,是不對的!」當時我很驚訝他何以如此評論;然而多年過去,在教會服事越接近核心,就越覺得缺乏喜樂與安息。
當然,犧牲與奉獻,是團體動力不可少的;然而教會光講這些還是有限。我所知道的,是一位犧牲奉獻的信徒,至終與弟兄決裂,和所參與的教會分道揚鑣。問題出在何處?我有些微的體認:就算人看來神聖屬靈之地如教會,若缺乏了深度正確人際關係的實踐,仍會變成世俗甚至地獄災難的場所。社會上工作如此,教會服事也是如此。
人的生活,以羣居為常態,「團體」就是生活的單位。若沒有意外,人出生在由父母組成的「家」,家就是團體。小家庭到大家庭,大家庭到姓氏宗社,姓氏宗社到社會族群,血親關係的團體是一圈圈向外擴大。另外在經濟和政治方面,也是建立在「團體」之上,如以營利為中心公司組織,以執行治理為目標的治權組織,以掌管國家權力為基本的政權組織,無不在團體運作中。
「團體」的功用之於個人為何?是生存環境的保障嗎?是自我實現之場所嗎?是尋求慰藉的依賴嗎?是展現才華的舞台嗎?或許都是。然而更重要的是:團體就是個人的一面鏡子。
最近在看筆名「舒暢」的小說集《院中故事》。這是描述民國五十年代軍人眷村單身宿舍的一些見聞經歷。圍在牆內這六十多間屋子的人,各有自己不同的成長背景,共同的感覺就是「苦」。有人為病所苦,多數的人為錢所苦,大部份的人為沒有親人所苦,只有一點點人是苦中作樂。
在狹窄的社區裡,人與人沒有距離,同室的人會為打鼾抽煙吵架,隔壁的會為一句開玩笑的話打架。養條狗了,亂稿男女關係了,就被別人排斥。這時被排斥的人就得去個地方,稱之為「號外」,即圍牆外一間獨立的房子,在那兒與大家隔絕,讓彼此都清靜。
這個大雜院,就是社會,就是團體,人要找朋友,卻也會豎立敵人;這些老兵從過去的時空背景承受痛苦,而在與現在的鄰居交往中希望尋得安息。然而決定喜樂與否的真正因素,在於自己是怎樣一個人;與其他人的互動不過是自己言行的結果;如果能認清自己並調整自己,就能與其他鄰居好好相處了。
美國耶魯大學教授沃弗(Miroslav Volf)寫了一本有關排斥與接納的書,《Exclusion & Embrace》(中譯本名《擁抱神學》)。在人際關係中(不論是家庭親人、同事同學、種族社會、國家地區的),沃弗定的基調就是由「自我認同」開始。我的信念,我的世界觀,就決定與「他者」的關係:我是要與另一個人「分隔」呢?還是要與他「聚合」?
由此產生分化的行為:就是與某些人聚合,而與另一些人分隔,「排斥」或「排他」因此產生。沃弗說:一切戰爭,無論規模大小,不管發生在戰場、街道、家裡客廳,還是教師辦公室,我們都會遇到同屬排他性的對立。「我們對抗他們」、「他們贏—我們輸」、「不是我們就是他們」。沃弗認為,我們只有將「自我認同」放在神的救贖接納罪人和人受造應有神的形象這種高度,才能思想去饒恕並擁抱與自己立場不同甚至對立的人。
好萊屋電影《權力風暴》(Lions For Lambs)讓我們看到現今美國在伊拉克、阿富汗的戰爭中,欺壓與正義、欺騙與真理、暴力與和平,都是因排他而在渾沌中翻來覆去。就在我們台灣,政黨政治,經濟社會,甚至宗教信仰,也因著排他而向下沉淪。
這是人類的宿命嗎?我們是何其可憐,常因自己的驕傲自大而要排他與之對抗;但我們又何其有幸,可因著願意站在創造神的那邊,去擁抱接納與自己不同或對立的他者。如果我們願意常常問自己:「我今天擁抱了嗎?」,那快樂與安舒的日子,就離我們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