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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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肥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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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看職業運動的人,都知道「大肥約」是怎麼回事兒,就是職業運動員前一年表現好,隔年就有機會領到一張不愁吃穿的「大肥約」。

不說一下有多肥,大家可能沒有興趣讀下去。以NBA為例,自從現在魔術隊的「魔獸」霍華德當年簽下NBA史上第一張超過一億美元的合約以後,所謂的「肥約」就再也無法瘦身了。他當年的約是七年一億零五百萬美元,也就是說,王建民拼死拼活,天天復健過著生不如死的日子,爭取的還不到霍華德的零頭五百萬。

我讀過一篇文章,提到NBA十大荒謬大肥約都是這十年的事,難怪NBA在鬧勞資糾紛,下一季有可能封館不打。

說到王建民,當然要講一下棒球,他當年在洋基當王牌的時候,真是有夠便宜的王牌。你可能不知道號稱「邪惡帝國」的洋基有多邪惡,這支球隊因為錢多、市場大,根本不在乎撒錢,誰厲害,我就把他買過來(惹人厭吧)。所以大聯盟史上十大肥約中,前四張大合約都是洋基給的──第一張是2007年洋基給克萊門斯一年2800萬美金,接著給三壘手A-Rod上一張合約是一年2520萬美金,現在給他的是一年2750萬美金,目前的一壘手塔薛拉平均一年2250萬美金,接著就是游擊手基特啦!

一個會打球的人拿這麼多錢,真的會氣死古希臘勇士們。打什麼仗啊,當運動員多好賺?

說也奇怪,照理說,給你一張大肥約,讓你沒有後顧之憂,你不是應該表現良好兼搏命演出嗎?偏偏事實是:「有了肥約,容易擺爛」。

最有名的例子之一就是王建民現在的隊友,以前在費城人隊的強打沃思(Werth),簽了肥約到國民隊以後開始擺爛,我只看王建民投的四場,就看他不斷站著被三振。如果前天好不容易有表現,結果昨天又受傷,球評也指出他不符身價,網友更直接說,他可以名列年度十大「失敗合約」之一了。

不過說到「大肥約後遺症」,真正出名的是王建民在洋基時代的前隊友「玻璃人」帕瓦諾。2004年洋基用四年3995萬簽下他,等於一年一千萬(一年賺台幣三億啊,各位…),準備拿來當王牌。結果,你知道他這四年出賽幾場嗎?總計出賽26場,防禦率是高出整個大聯盟平均的5.0,戰績九勝八敗,平均一場花掉幾乎154萬美金,也就是4600萬台幣,如果用勝場數來算,就是他贏一場球的成本是440萬美金,也就是一億三千二百萬。

我活這麼一大把年紀,才從洋基隊身上學到什麼叫「凱子」。

他出賽這麼少,因為他一直受傷,還出車禍,而且全身到處都可以有傷痛,所以才有「玻璃人」的偉大稱號。

他當然不是故意的,但是,未免也太不小心。他有一次受傷,是投得不好回休息室捶牆壁,然後當場就掛了,你是球隊經理會不會瘋掉?一個沒有大肥約的人,根本沒有「不小心」的本錢。

我有個朋友是琴師,去年還當選台灣十大傑出街頭藝人。他連跟我打籃球都很小心,他的說法很簡單,他的收入來自天天拋頭露面,彈琴賣藝,萬一手指受傷,他就沒飯吃,打籃球固然好玩,比起肚皮跟飯碗還是差了一截。

我非常尊敬他的務實想法。

當一個人有了大肥約,往往容易鬆懈,因為有起碼的保障。

把故事講完,王建民受傷以後,洋基繼續玩金錢遊戲,用五年8500萬簽下柏耐特,至於玻璃人約滿離開洋基,自動降薪用二年一千八百五十萬的薪水到印第安人隊投球,「知恥近乎勇」,結果變成王牌,投出賽揚獎身價,到現在還是一尾活龍,洋基球迷全傻眼。

在大球隊拿大肥約,壓力肯定大,難免影響表現,離開洋基就猛了。之前看王建民前隊友甘迺狄一離開洋基,今年十六勝變大投手,球場跟人生真像。

故事說完了,人生只有二條路,一條是「低處往高處爬」,一條是「高處往低處滑」,你現在是哪一種?

春風得意會不會是「失意的開始」?
諸事不順會不會是「黎明前的黑暗」?
人生,真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