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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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神不要基督徒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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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提供/123RF


多數人看到惡人行惡,不論自己是不是受害者都不免感到憤怒。但是聖經卻一再提醒神的子民「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詩三七1、箴二四19),這到底是為什麼?

「心懷不平」,就是「不安、煩惱、心煩意亂乃至於怒火中燒」[1]的意思,在這裡是指不要受惡人所影響,以至於「讓負面的情緒毀滅自己」,所以是提醒我們「要留意對惡人的反應」[2]。

至於惡人「作惡」,就是同一節平行的「行不義」。如果惡人真的「作壞事」(呂振中譯本)或行「奸惡」(環球聖經譯本),為此感到憤怒難道不對嗎?

其實聖經雖強調「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卻沒有否定「義怒」存在的可能性與正當性。曾任布里斯托三一學院教牧課程主任的威爾克(Michael Wilcock)牧師就說:「的確有義怒這一回事,也有發出義怒的時和地。當惡人犯罪之後不但逃脫,而且還因犯的罪受益時,發義怒是應該的」[3]。

康來昌老師也說:「在報紙媒體看到惡人得勢,你應該會心懷不平,否則你就沒有正義感了。你在家裡、在社會上、在工作崗位如果看到有人作惡,我們應當是憤怒、應當是不高興的。所以不要以為這節經文是反對我們有一個對罪惡憎惡的心,我們應當對罪惡憎惡。如果我們看到罪惡,心情不會改變,就好像我們看到良善,心情不會舒暢,那是不對的」[4]。

所以「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這勸勉,不是指基督徒看到惡人行奸惡或弱者受欺壓時,不能感到憤怒。但是即使我們的憤怒是對惡人而發,我們仍需要反省自己生氣背後的動機,並按真理節制自己的怒氣。

甚麼樣的怒氣是基督徒該避免的「心懷不平」?第一種情況是同一節下半句的「嫉妒那行不義的人」(詩三七1,和合本修訂本),這「嫉妒惡人」,就是「嫉妒惡人所得稍縱即逝的好處」(箴二三17)[5]。

這種類型的「心懷不平」背後真正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恨神所恨」,而是看到惡人擁有我們所沒有的,因此「我們禁不住嫉妒他」[6]。出於這種動機的「心煩意亂」並不是對罪惡本身的憤怒,自不可取。

張國定博士也說,「惡人表面上凡事順利,享受一時的風光」,因此詩人是「提醒人不要眼紅,以致跟隨惡人的腳步去行惡」,「心裡不要起了不安的情緒,仍要定睛仰望耶和華」[7]。

第二種「心懷不平」不是「羨慕」惡人因作惡「得到好處」,而是見審判遲延、惡人始終沒有受到制裁而憤憤不平。

希望惡人遭報未必是錯誤,神也沒有要我們姑息養奸;但「制裁」惡人的權力不在我們手上,而在神所設立的執政掌權者。

面對惡人,為了保護鄰舍或拯救弱者,我們可以報警、可以求助司法;犯罪的若是弟兄,也可以訴諸教會紀律的懲戒;但無論如何不能自力救濟、私刑報復。

不要心懷不平,就是提醒神的子民:即使看見惡人「亨通」或「陰謀屢屢得逞」,仍當「制止怒氣,棄絕怒火;不要忿忿不平,以致作惡」(詩三七8,環球聖經譯本)。

保羅叮嚀基督徒「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21)也是基於同樣的道理。因為伸冤的權力在神或神所設立的政府,神不要我們自己伸冤。

我們若因惡人「心懷不平」,甚至放任自己的怒氣爆發,以惡報惡、加倍奉還,不但是失去了對神掌權的信心,其結果也是「為惡所勝」,讓自己成了另一個惡人。

在這因憤怒而生的報復遊戲中,沒有贏家,只有輸家。不論作惡的惡人,或被惡人激動忍不住報復的義人,都成了魔鬼一箭雙鵰的囊中物,

第三種「心懷不平」,則是提醒我們不要因惡人行惡就自以為義,只看見惡人所行的惡,卻沒有用同樣的標準來檢視自己的心思意念與行為。

幾個月前台北市1歲男童凱凱(化名)遭虐死案爆發時,有媒體就報導劉姓保母過往曾支持「殺童唯一死刑」,但她自己卻殘忍對待受託照顧的凱凱。拿單對大衛說了富戶強取窮人羊羔的故事時,大衛不也憤怒的說:「行這事的人該死」?拿單卻說:「你就是那人」(撒下十二1-7)。

人就是如此「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緊緊抓住別人所行的惡,盼望神馬上施行公義的審判,卻很少敢求神以同樣的一把尺來處置自己的軟弱。

也因此Thomas Boston(1676-1732)說得很好:「當人宣告神憤怒時能夠壓制自己的怒氣,那人就是有福的。特別當有人得罪你們個人的時候,你們更要溫和。那在自己的事上像獅子、在神的事上像羔羊的人,不過是自私的頑童。但那在自己的事上像羔羊、在神的事上像獅子的人,則叫他人心服,因為他們憑神的靈行事」[8]。

探討至此,我們可以肯定「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不是指基督徒在任何情況都不能對惡人行惡感到憤怒,也不是要人把所有的罪惡之事都推給神,卻逃避自己有時仍有讓犯罪者受制裁的責任。

正如我一位朋友所說:基督徒該「恨惡罪惡」,也當「對那些不公義或邪惡感到不舒適」。「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不是要我們「放棄公義」,而是「將公義交還給神」,「把這怒氣交給神,不要為自己伸張正義,因為神所伸張的才是最公正並最嚴厲」[9]。

康來昌老師也說:「我們對罪犯還是要有愛心,(但)我們希望藉著這個神所允許的,國家所設立的法律給他管教,讓他能夠改過自新,或者最起碼減少他作惡的機會,這個愛心甚至包括他應該處死。但我們不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不向行不義的生出嫉妒。我們自己不能自義,我們要對別人有愛心,我們知道神把這權力交在國家的手中」[10]。

不論嫉妒惡人、審判遲延或自以為義,「為作惡的心懷不平」這種負面或焦慮情緒背後的原因其實在於失去了對神的信靠,所以才進而生出因惡人眼紅,不再等待神的審判或自以為恨惡罪惡,實則是滿足虛榮等問題。

我不否認惡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乾」(詩三七2) 、「還有片時,惡人要歸於無有」 (詩七10),這「快要」或「片時」都要從信心去理解,因為惡人往往未必在今世受報。

但若有信靠神的心,我們就不會因惡人眼紅、不會為惡所勝,會知道「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以祂的信實為糧」、「心裡有神的律法」(詩三七3、31)才是有福,而這樣的人「必承受地土」(詩三七22)!

最後容我引用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一段話共勉:「禱告公義的主啊!求祢保護我不受周遭所有敵對勢力的攻擊,但是當我對其他人作惡憤憤不平之時,我要記得自己是有罪的,並且唯有藉著祢的恩典才能來親近祢。我是何等地需要憎恨作惡又不心懷憤怒,或是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求使我既平安又得以持守謙卑。阿們!」[11]。




[1] 張國定博士,《天道聖經註釋:詩篇(卷一) 》,天道書樓,1999,頁543-544。

[2] 范甘麥倫(Willem A. VanGemeren)博士,《詩篇(上) 》,美國麥種傳道會,2014,頁519-520。

[3] 威爾克(Michael Wilcock)牧師,《聖經信息系列:詩篇(上)》(1-72篇),校園書房,2010,頁203-204。

[4] 康來昌博士,〈康來昌查經系列:詩篇37篇〉。

[5] 喬治.施瓦布(George M. Schwab)博士,《房角石聖經註釋叢書:第七卷下:箴言》,恩道出版,2019,頁234-235。

[6] 馬克.富塔托(Mark D. Futato)教授,《房角石聖經註釋叢書:第七卷上:詩篇》,恩道出版,2021,頁234。

[7] 張國定博士,《天道聖經註釋:詩篇(卷一) 》,天道書樓,1999,頁544、546。

[8] Thomas Boston,《The Whole Works of the Late Reverend and Learned Mr. Thomas Boston》 第 3 卷(摘錄自高阿丹牧師翻譯)。

[9] 鄭久寧,90靈修手札,2020-09-24。

[10] 康來昌博士,〈康來昌查經系列:詩篇37篇〉。

[11] 提摩太.凱勒(Timothy Keller)&凱西•凱勒(Kathy keller),《耶穌之歌》,希望之聲文化,2018,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