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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我非常想成為一位「公共知識分子」,因為我感興趣的問題都與人類、社會、意識形態和國家的未來有關,這些都是知識分子所關注的議題。如果我找到了一些答案,希望能對世界有所貢獻,自然就會想成為一位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公知」。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對自己有了更多的瞭解,才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局限性。要深入理解當代人類的處境,首先需要廣泛、跨領域的閱讀,而我明白自己並沒有這樣的能力。我只能在很小的範圍內表達我的一些感悟,因為對於世間萬物,我瞭解的不過是皮毛而已。
想到這裡,我不免有些遺憾。既然不能成為「公知」,就無法與那些我所欣賞的博覽群書的知識分子交往。我和他們可能有相同的理想和看待世界的視角,但我們畢竟不在同一個水平線上。他們通曉古今中外的名著,而我只是勉強聽過他們提到的著作,從未親自閱讀過。我想與他們深入交談,但他們只會對我說,「你要不要考慮讀我們學校的博士?」
放棄成為公知的夢想後,我很快就有了新的志向:成為一位「公共神學家」(public theologian)。這個概念不是我自己想出來的,而是美國的幾位神學教授(包括三一神學院的凱文•範霍澤[Kevin Vanhoozer])提出的。他們認為,牧師應該同時也是公共神學家,在公共領域(而不僅是學術領域)進行神學反思。本來就想要影響公共領域的我,自然對牧師有這樣的定位感到認同。但問題是,除了像提摩太•凱勒這樣能影響社會精英的牧師,有多少傳道人能夠得到公眾的青睞?我最多只能受一些基督徒教授邀請到大學裡講課,要影響公共領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過去幾年,台灣確實有一些大型教會的牧者影響了公共領域,甚至還影響了全國公投的結果。但我很難將他們視為公共神學家,他們更像是「基督徒行動家」。他們的行動有什麼神學基礎?口號雖多(如「攻佔七個山頭」),但神學論述卻很少。九年前我回到台灣時,聽到他們在國是論壇上提出的方向時,我真的很吃驚。在連公共神學是什麼都不清楚的情況下,就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去改變社會,這怎麼那麼像當年的十字軍東征?即便成功了,所帶來的破壞也會造成長期的影響!
近幾年,美國和台灣有不少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基督徒行動家,他們甚至能夠決定美國總統的當選並且修改憲法。但這同時也帶來了社會的嚴重對立,教會積累了上百年的社會好感也幾乎耗盡了,在美國,傳道人的信譽也跌落到了和律師、政客差不多的水平。根本的原因很簡單:教會可以通過人海戰術影響政治,但缺少能影響人思想的公共神學家,普通社會人士只會將基督徒視為一群被洗腦的極端分子。
想到這裡,我就更覺得成為公共神學家應該是每一位受過高等教育、喜愛思考的傳道人的志向。但這又談何容易?至少我難以做到,我還是有這樣的自知之明。那怎麼辦?可能我只能祈禱,求神在年輕的一代中興起一群有學識、有思想、能與社會知識精英溝通的基督徒。那有什麼具體可以做的事情嗎?當然有,就是有意識地培養這樣的人才。台灣的神學院有這個資源,就看它們是否有這個異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