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鳳翔 2003.08.24
或許在美國,藝人算是個好字眼,不過在台灣,我個人覺得真正為了受眾,懂得去瞭解受眾、因應受眾的需要、下苦工充實自我的藝人,實在不多。而且那種有使命感的藝人,知道自己所表演的節目背後的核心是要傳遞什麼東西的藝人,更是少到屈指可數。
耶穌若真是藝人,如那個路德會牧師所講,「他一定會用各式各樣的演藝節目,使信仰與現代人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具體實用。」這個我倒不意外!因為聖經記載耶穌就是這樣子的人。他面對撒都該人、法利賽人、文士,這些高檔的人,便談論一些經文難題。面對凡夫俗子,他就用撒種、葡萄樹、飛鳥、捕魚等等生活裡的一般事物闡述真理。
我認識很多人也效法耶穌這樣行。他們傳起福音,還真是透過各式各樣的管道,從現代人的生活著手,將福音帶給各種小眾。好比「網路福音」、「福音廣播」、「福音電視」等新興的傳福音方式,就是利用各種新興科技將福音的內容鋪陳在百姓面前,並將福音的內容重新包裝成適合於各個群體。有些人用漫畫、流行音樂傳講福音、有些人用古典名畫、古典音樂介紹福音。耶穌基督在每個時代,興起不同的基督徒代表著祂,兩千多年來,信仰與生活結合,紮實地帶給人們。
然而每個藝人的老問題,就是為了票房、利益薰心,而捨棄自己原來的使命。若耶穌是個藝人,他絕不是那種譁眾取寵的藝人。雖然將福音的內容包裝以迎合民眾,但包裝就僅僅是包裝,耶穌傳講起信仰,其福音的本質一點也沒更改、也不縮水。耶穌不會因為眾人討厭律法,就把律法拿掉,反而他宣稱他所宣講的福音是要來成全律法。這一點真的是一般的藝人蠻難做到的。因為我們這些傳福音的人,很多時候為了票房考量,將原本的包裝反客為主使其成為傳講的主題,而扭曲了那永不可改變的福音本質。
因此,我想耶穌若是藝人,他之所以傑出,可能不止是那個路德會牧師所講「用各式各樣的演藝節目,使信仰與現代人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具體實用。」另外,他在「傳福音」與「接近眾罪人」之間的尺度,還拿捏得非常棒。時代再怎樣地改變,真理的受眾怎樣的不同,我們這些蒙召傳福的基督徒,該思想如何學習耶穌這位傑出的藝人,「用怎樣不同的方式或管道,來傳達亙古不變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