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呂一中 2010.02.21
與基督信仰不符的時空架構
(一)「吉凶時空」的架構
「孤鸞年」和「寡宿年」的例子
在民間,有一個近年來受到重視的習俗,叫做「孤鸞年」,這個習俗與八字或擇日上的孤鸞有很大的出入,是個以二十四節氣的「立春」節氣為判定標準的習俗。由於農曆與與陽曆之間有日差,自然與二十四節氣的運作也有日差。為此每隔數年就要潤月一次,這結果就使得某些農曆年會多了一次「立春」的節氣,但另一些農曆年就沒有「立春」的節氣。
有一些好事者,就刻意強調有兩個「立春」節氣的農曆年,將兩個「立春」聯想為夫或妻一方必有屬於婚姻之外的另一個「春天」,也就是夫妻必有一方會出軌,而另一方就成為孤鸞。因此對於想要結婚的年輕人而言,當然就會刻意避開這種「孤鸞年」。
然而在擁有兩個「立春」節氣農曆年的隔兩年之內,必有一年卻會反而沒有「立春」之日,有些好事者又說該年沒有任何屬於婚姻的「春天」,因此就會成為「寡宿年」(有的稱為「寡婦年」,也就是那年結婚的人,又會變成形單影隻,這又使得另一些人,只好再等來年再結婚。
只是所謂的「孤鸞年」和「寡宿年」的說法,將會造成婚姻市場大亂,例如從民國95年到100年的六年之間,有二個孤鸞年(95年、98年),以及二個寡宿年(97年、99年)。也就是在這六年之內,只有兩年是適合結婚之年。另也有人統計,若按此標準,從民國93年算起到民國112年,二十年當中,扣掉孤鸞年和寡宿年,只剩五年可以結婚。如此一來,當然會造成婚姻市場大亂。
以「孤鸞年」和「寡宿年」的例子來看,其實民間一直有個「趨吉避凶」的行事標準,通常這類標準可以從民間熱衷「看日子」、「看風水」等習俗中看出。
就許多人而言, 他們要看日子,只要有一本農民曆就大致妥當了,但就當代人來說,也有諸如「孤鸞年」等農民曆未記載的習俗,近年也受到重視。
而在這其中,「看日子」和「看風水」當然是這些民俗當中,最具有影響力的民俗了。若要進一步探究,這又與民眾「趨吉避凶」的原則有關。
因此就民俗信仰者來說,其實是按照著「趨吉避凶」的原則來過生活。舉凡娶妻、生子、入厝、開工、開市,都必須要去看日子以「趨吉避凶」。甚至當他們遇到一些生命的關卡之時,還會使用祭煞解厄等方式來「趨吉避凶」。
就民間信仰者而言,他們經常依循著農民曆來作為生活的準則,若是看日子,許多人家中也都會備有農民曆,上面都會記載著每日的「宜」、「忌」等事項,也就是什麼事在哪些天可以做,什麼事又在哪些天不能做的規定。此外,台灣的電視新聞台和多數報紙,也是基於民俗的關係,大多都會登出當天的「宜」、「忌」等事項。
基督徒所面對的問題
在「趨吉避凶」的原則中,對於一個上班族的基督徒而言,就會構成許多難題,特別是在民間信仰的社會環境之中,一定會有部分基督徒遇到下面類型的難題:如果老闆和員工拿香拜拜,到底該不該跟著拜?如果老闆叫我們燒紙錢怎麼辦?這些都是基督徒在職場上遇到的難題。
就信仰的角度來說,答案當然是不可以。只是理念上堅持,但在態度上則要盡量柔和,因此要堅持這種理念的基督徒,最好一開始就必須要和老闆和直屬長官溝通,並取得他們的諒解,而盡量爭取不要出現在這些場合。
如果你認為此情境絕不能妥協,那筆者就勸你直接找個絕不會產生這問題的工作,畢竟在這社會之中,基督徒是佔少數,而有不少的行業根本就無法迴避此問題,例如營建業就是一個例子。
小結:對「看日子」和「看風水」傳統的批判:資訊不對等然而在這種重視「看日子」和「看風水」的傳統之中,一直有一個被大家疏忽的問題,那就是這些「看日子」和「看風水」的師父,和民間的信眾其實是處於資訊不對等的情況。
所謂「看日子」和「看風水」的方法,一般人都不懂,至多可從農民曆得到簡單的諮詢。因此一般求問「看日子」和「看風水」的信徒,在面臨這問題之時,只能就所求問的師父說什麼,他們照樣遵循就好了。這時資訊不足的信徒,就往往成了一隻待宰的肥羊,只落得任人宰割的下場。
而這又顯示出一個問題,所謂的「看日子」和「看風水」,各家有各家不同的看法,到底要依據誰的看法才準確呢?最後倒楣的仍然是那些民間的信徒,他們花了錢卻沒有得到絕對保障的答案,結果是只好花更多錢來尋求安心。
更甚者,在「看日子」和「看風水」的問題之中,特別是「看風水」的部分,幾乎就成了有錢人的宗教遊戲,那些有錢的家族,往往就花大錢去買那些所謂的「福地」,以此祈求後代子孫能獲得庇蔭,並且家業也不中落。
結果是「風水」信仰,勢必就和錢財結合在一起,也使得這類信仰,不能提升人的心靈素質,反而是更促使人性中的醜陋面顯現出來。
(二)民間的終末時空觀點
三期末劫
有一種在台灣、西方都看得到的時間觀點,就是終末的時空觀點。
就台灣而言,關於終末的時空觀點,一直流傳在民間的「三期末劫」教義就是代表。三期末劫的教義由來已久,在明清時代的民間秘密教派就已流傳。就台灣當代而言,由於一貫道對這教義的大力推廣,以致有的人以為這是一貫道的專屬教義。其實不然,除了一貫道之外,也有一些民間的宗教或是教派同樣也是奉行「三期末劫」的教義,例如天帝教就是個例子。
所謂的三期,就是「青陽期」、「紅陽期」、「白陽期」,信奉「三期末劫」的人,相信開天闢地之後人類會經歷這三個時期,並且在每個時期的末了階段,都會有特別的劫運發生。
相信這種劫難關的人,其實是有著一種類似於「選民」的意識,他們相信在這三次的劫難之中,都會有一些「原靈」(一貫道則稱:原佛子)可以逢凶化吉、避過劫難。其中「青陽期」和「白陽期」各有二億個原靈已被度回而逃過當時的劫難。
至於「白陽期」可度過劫難的「原靈」則有九十二億個,因此相信這種教義的宗教或是民間教派,就一直鼓吹他人也接受這種教義以避過劫難。
道教的「末世觀」—從「劫意識」到「罪意識」
道教「末世」觀念較完整的成形,是在於六朝時期。在那時道教的一些主要道派,包括天師道派、上清道派、靈寶道派,都有感於連年災禍所造成的影響,於是就從對這些戰亂災禍的事件中發展出他們的「末世」觀點。
道教所講的末世,是類似於天文週期,反覆循環出現的「劫」。更清楚的說,「劫」不是表示歷史的終結;而是表示在歷史之中,循環出現的災禍。
由於道教認為這些劫難,是和自然世界的秩序有關連性,因此他們也就著重於從現世自然世界運轉的規則,去尋找劫難的因由。比如說,如果在某個地方的氣候不正常,他們就會認為是人犯了罪;或是假使有日蝕、月蝕、彗星等現象,他們也認為是人的罪。
只是這種「罪」意識,是基於一種「天、地、人」之間相互的因果關係才產生的。也就是一旦人類得罪了道教的神,「神」就必降下災禍來懲罰人類,這些災禍包括了各類天文地理的災異,例如日蝕、洪患等;此時人類才藉著這些災禍,知道自己得罪了「天神」。由於這種「罪意識」是從「天、地、人」之間相互的因果關係才產生的,因此就不能發覺到罪的嚴重性。時至今日,這種思想仍然呈現在他們所使用的經書裡面。
至於如何解決這些「劫」的問題,道教認為藉著道士誦念經文,來向天神賠罪,就可以不受懲罰。毫無疑問,這種懺悔方式是以「功德」觀念為基礎。由於道教無法深切了解罪的嚴重性,所以就想以誦經作為解決罪的方法。然而在基督教信仰裡,特別是信義宗的教會強調,人只能從啟示裡認識罪的嚴重性;並從啟示裡,知道唯有公義上帝的獨生子,藉著從死裡復活,才能勝過罪及其所帶來的後果—死亡。
在上述的解釋之中,我們發覺此時道教裡顯示出一種「罪」意識;然而在基督信仰所啟示的罪,是人想要與神同等時,所導致神與人關係的破壞。因此罪的層面,不是道教所強調後天因果性災異事件的反映。反而是一個全面性的事件,更是在人的本性之中就包含了罪的問題。
基督教會裡的類似現象
關於「末世」的問題,一直也是基督教神學所關注的問題
講到這裡,其實可以發覺某些基督教派,同樣也是以「災難」為中心來傳福音,例如我們會看到一些基督徒積極訴求「大災難快來臨」,以此來積極勸人來相信福音。
而就整個基督教歷史來看,訴求「終末」災難的神學觀點,其實也是屢見不鮮。然而這類的神學觀點,所訴求的是恐懼,卻不是帶來盼望和和平。並且這些訴求「終末」災難的基督徒,很喜歡發出災難的預言,但卻往往「摃龜」。然而他們這些「摃龜」的預言,卻往往使許多人身受其害。
就基督教而言,也有健康的終末觀點,並且這種終末觀點所帶來的,不再是恐懼害怕,反而是無窮的盼望,這將在其後介紹。(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