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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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賜金鍊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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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的外甥女回台訂婚,我替媽媽去買金飾當禮物送她。因為最近金價上漲,就順便把一些樣子比較過時、手工較粗的金鍊子變賣掉,換成手工細較流行的手飾。原來的金鍊子頗重,我換成四樣手飾之後,還能拿回一些現金。覺得真是不錯。(當然,老闆已經把手工算進去了。)
因為原來的金鍊子是媽媽送我的,換成的四件首飾後,我就拿一件自己留著做紀念;一條手鍊給寶貝女兒,等她十七歲生日時作禮物;一件送外甥女,還有一件呢,我選了一個紅寶石鑲鑽的戒指,送給媽媽。雖然媽媽九十歲了,十指纖纖,戴上戒指還是很好看。
其實不能算送媽媽,因為本來的金鍊子就是她的,她給了我,我現在隨意處理,變成自己有,女兒有,送了人,還能回給媽媽一個戒指。銀樓老闆說,舊的金飾他會拿去融掉,再用更細的手工做出新的首飾。這條舊的金鍊子在我抽屜裡擺了很久,今天終於派上用場,但第一步就是被火融掉。
我們從神領受的各種禮物或恩賜好像也是這樣,擺著不用就還是那樣不變,拿出來運用,可以發展成不同的相貌,讓自己與別人得到祝福,也讓原先賞賜的人欣慰喜樂。